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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质监局推行电梯安全责任险制度 五一前全保
作者: 国际电梯网 2013-04-20 15:38:52 浏览:113
信息来源:国际电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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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所有电梯已被要求于2013年5月1日前购买电梯责任险,以保障乘客因搭乘电梯遭受伤亡后的赔偿。这是记者昨日从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的。
  近年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发生电梯坠落、扶梯逆行等电梯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珠海市也在2013年3月发生电梯“蹦极”、4月发生电梯电缆井起火事故,让部分居民对电梯的安全感到担忧。如何保障电梯的安全,以及因搭乘电梯受伤后如何索赔,一直是珠海居民关心的话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珠海市质监局多次与保险公司、电梯维保单位座谈沟通,要求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在2013年5月1日前为所维保的电梯购买责任险,逐渐构建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社会救助和监督体系。
  所谓电梯责任险,是指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管理权者或维保公司的过失责任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损失而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电梯安全责任险是防范电梯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受灾人员及时得到救济赔偿的有效途径。”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相关负责人称,由于明确了电梯的维保单位在发生事故后将首先承担赔偿责任,这将提高维保单位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电梯的安全性。
  据悉,电梯安全责任险早就存在。但由于监管机制不完善等各种因素,电梯安全责任险长期以来少有人问津。2012年,广东省公布实施《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再次要求推广这一险种。目前,广东省法制局已向包括珠海质监局在内的多家地市质监部门征求了意见,正在立法保障这一险种的落实。届时,未买保险的电梯将视为不合格,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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